3C认证是我国强制产品认证的简称。
主要内容有:
通行规则,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和公共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产品认证制度。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强制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主要特点,公布统一的目录,定适用的标准、规则和实施程序,定统一的标志标识,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原则,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目录公布的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认证管理的诊断和设备等16种产品,增了建筑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我国对强制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强制认证标志名称为"我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我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替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国统一确定强制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参照境外。
强制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认证制度和进口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