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未识别环境因素的产生源头
ISO14001标准4.3.1中规定“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确定其话动、产品或服务中它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便判定那些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这就要求企业识别环境因素的范围,包括企业的产品、活动或服务过程。同时要确定企业的直接环境因素和间接环境因素,即企业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和超出企业管理范围的分供方和承包活动中的重要环境因素。
企业往往能识别出其生产活动中的环境因素,却对产品中的环境影响和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评价不足。企业在识别产品中的环境因素时应评价产品的特点,产品的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工作效率,产品报废后的再利用和可分-解等因素。
ISO14001未识别环境因素的产生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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